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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12-30 08:40:46作者:智慧百科
據(jù)安徽省紀委監(jiān)委消息,12月29日下午,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遠程視頻方式對安徽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陳小平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4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1年間,被告人陳小平利用擔任省公安廳四處處長、副廳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辦理、項目申報等方面謀取利益;利用其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447.536708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小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shù)額特別巨大。鑒于陳小平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系坦白,且真誠悔罪,自愿認罪認罰,退出全部涉案贓款及孳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綜上,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陳小平當庭表示不上訴。
今年8月3日上午,陳小平涉嫌受賄罪一案,在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一審現(xiàn)場 資料圖
去年11月4日消息,陳小平被查。
今年4月29日消息,陳小平被開除黨籍。
經查,陳小平背棄初心使命和職業(yè)操守,漠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違規(guī)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guī)收受禮金、購物卡,利用職務便利在案件辦理、藥品中標、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小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徽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小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陳小平出生于1953年1月,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70年1月參加工作。
1981年6月,他進入安徽省公安廳工作,后歷任四處副處長、處長等職,2002年2月任安徽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2009年4月任安徽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為正廳級。
2013年3月,陳小平退休,8年后的2021年11月被查。
陳小平簡歷
陳小平,男,1953年1月出生,漢族,山東膠南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70年1月參加工作,1975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2年11月至1981年6月,先后服役于濟南軍區(qū)、海軍部隊;
1981年6月至1993年6月,歷任安徽省公安廳八處、四處科員、副科長、科長;
1993年6月至2002年2月,歷任安徽省公安廳四處副處長、處長;
2002年2月至2009年4月,安徽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
2009年4月至2013年3月,安徽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正廳級);
2013年3月退休;
2021年11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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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市委書記:當時我年齡已過55歲 想"快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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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上委派我到宜春任市委書記,想到自己年齡已經過了55周歲,宜春可能是最后一站,我心里面想的更多的是,怎么樣來早出政績、快出形象。”面對鏡頭,已獲刑11年的江西宜春市委原書記顏贛輝坦白了自己扭曲的政績觀。
12月24日晚,江西省紀委省監(jiān)委聯(lián)合江西廣播電視臺攝制的四集電視專題片《“趕考”路上》第二集《以案促治》播出。片中講述了宜春市委原書記顏贛輝違反政治紀律的相關案情。
專題片指出,在顏贛輝的違紀違法行為中,最突出的就是違反政治紀律,他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容易出政績的面子工程上,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等重大決策部署中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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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員稱,“顏贛輝在宜春(推動)做了很多項目,這些項目大多是在他錯誤的政績觀下盲目決策的?!?018年,宜春建設教體新區(qū)項目,該項目事先沒有按照工作程序,征求有關部門意見,也沒有進行充分的論證,而是由顏贛輝一意孤行拍板決定,并由他自己擔任教體新區(qū)項目建設總指揮,很多決策都繞開了市委市政府的集體決策。
據(jù)專題片介紹,上述教體新區(qū)一期的計劃總投資達130余億元,遠遠超過了地方財力,其中還有不少屬于重復投資建設。比如,有所學校花3億元在縣里建好了校區(qū),使用不到5年就被要求從縣里搬遷到教體新區(qū),新校區(qū)又投入了17億元。
辦案人員指出,“宜春市當時盲目舉債上項目,攤子鋪得大、寅吃卯糧,大量財政資金投入到這些面子工程,擠占了民生領域的資金,導致市民停車難、出行難、如廁難、上學難、休閑運動難等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p>
辦案人員還披露,顏贛輝對民營企業(yè)主親清不分,搞親疏有別,與少數(shù)民營企業(yè)主經常吃吃喝喝,收受賄賂后就打招呼快服務、亂服務,對其他沒有利益往來的企業(yè)主卻不聞不問。
教體新區(qū)項目中,還規(guī)劃了對一些配套項目進行改造。為了使自己名下約100畝的土地納入教體新區(qū)配套項目改造范圍,達到政府出資、個人受益的目的,宜春一個商人專門請顏贛輝到家里吃飯,飯后送給顏大量現(xiàn)金。收下這筆錢后,顏贛輝很快就把這100畝土地納入到教體新區(qū)配套項目的規(guī)劃中進行改造。顏贛輝為了個人利益,隨意變更項目規(guī)劃,大幅增加項目建設成本,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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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贛輝出生于1962年2月出生,江西崇仁人,他曾在2007至2020年間擔任宜春市委常委、副市長,萍鄉(xiāng)市委副書記,景德鎮(zhèn)市委副書記、市長,上饒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宜春市委書記等職,于2020年6月通別被查。
2021年2月,顏贛輝被“雙開”。通報指出,他違反政治紀律,落實黨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和污染防治攻堅戰(zhàn)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收受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guī)購買團購房;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
通報稱,顏贛輝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長期擔任地方重要領導職務,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四個意識”淡薄,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視若無睹,脫離實際,片面追求建設規(guī)模,嚴重阻礙當?shù)亟洕鐣L遠發(fā)展;任人唯親,扭曲用人導向,嚴重敗壞選人用人風氣;政商關系“親”“清”不分,大肆利用手中權力斂財,嚴重破壞地方政治生態(tài)。
2021年4月,宜春市委原書記顏贛輝受賄案公開宣判。經法院審理查明,顏贛輝受賄2611.9243萬元人民幣,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