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積分入學什么時候開始申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22 09:43:01作者:未知
一、購買商品房貸款額度
1、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7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40萬元。
2、借款人(含配偶)公積金貸款金額為首次申請貸款的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第二次申請貸款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0%。
3、 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抵押物評估價的80%。
4、借款人(含配偶)在本中心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不超過(貸款所購房公積金支取金額+現公積金余額)的20倍;異地繳存公積金在呼市購房申請貸款的為繳存證明余額的20倍;余額的20倍不滿15萬的按15萬計算。
5、借款人(含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征信報告貸款月還款額及其他負債的合計不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60%。如超過需找建立住房公積金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擔保行為的職工作為擔保人(異地的以擔保人所在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為準)。
二、購買經濟適用房貸款額度
1、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7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40萬元。
2、借款人(含配偶)公積金貸款金額為首次申請貸款的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第二次申請貸款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0%。
3、 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抵押物評估價的80%。
4、借款人(含配偶)在本中心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不超過(貸款所購房公積金支取金額+現公積金余額)的20倍;異地繳存公積金在呼市購房申請貸款的為繳存證明余額的20倍;余額的20倍不滿15萬的按15萬計算。
5、借款人(含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征信報告貸款月還款額及其他負債的合計不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60%。如超過需找建立住房公積金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擔保行為的職工作為擔保人(異地的以擔保人所在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為準)。
三、購買二手房貸款額度
1、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7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40萬元。
2、借款人(含配偶)公積金貸款金額為首次申請貸款的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第二次申請貸款金額不超過所購房總價的70%。
3、借款人(含配偶)在本中心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不超過(貸款所購房公積金支取金額+現公積金余額)的20倍;異地繳存公積金在呼市購房申請貸款的為繳存證明余額的20倍;余額的20倍不滿15萬的按15萬計算。(貸款額度以5000元取整計算)。
4、借款人(含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征信報告貸款月還款額及其他負債的合計不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60%。如超過需找建立住房公積金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擔保行為的職工作為擔保人(異地的以擔保人所在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為準)。
四、購買回遷房貸款額度
1、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7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40萬元。
2、借款人(含配偶)公積金貸款金額為首次申請貸款的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第二次申請貸款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0%。
3、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抵押物評估價的80%。
4、借款人(含配偶)在本中心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不超過(貸款所購房公積金支取金額+現公積金余額)的20倍;異地繳存公積金在呼市購房申請貸款的為繳存證明余額的20倍;余額的20倍不滿15萬的按15萬計算。
5、借款人(含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征信報告貸款月還款額及其他負債的合計不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60%。如超過需找建立住房公積金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擔保行為的職工作為擔保人(異地的以擔保人所在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為準)。
6、 回遷房購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回遷安置合同書》中應補給開發(fā)企業(yè)的購房款差價金額。
五、購買商品房住房公積金按揭(組合)貸款額度
1、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7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40萬元。
2、借款人(含配偶)公積金貸款金額為首次申請貸款的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第二次申請貸款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0%。
3、 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抵押物評估價的80%。
4、借款人(含配偶)在本中心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不超過(貸款所購房公積金支取金額+現公積金余額)的20倍;異地繳存公積金在呼市購房申請貸款的為繳存證明余額的20倍;余額的20倍不滿15萬的按15萬計算。
5、借款人(含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征信報告貸款月還款額及其他負債的合計不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60%。如超過需找建立住房公積金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擔保行為的職工作為擔保人(異地的以擔保人所在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為準)。
六、商業(yè)銀行住房按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1、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7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40萬元。
2、借款人(含配偶)公積金貸款金額為首次申請貸款的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第二次申請貸款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0%。
3、 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抵押物評估價的80%。
4、 借款人(含配偶)在本中心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不超過(貸款所購房公積金支取金額+現公積金余額)的20倍;異地繳存公積金在呼市購房申請貸款的為繳存證明余額的20倍;余額的20倍不滿15萬的按15萬計算。
5、 借款人(含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征信報告貸款月還款額及其他負債的合計不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60%。如超過需找建立住房公積金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擔保行為的職工作為擔保人(異地的以擔保人所在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為準)。
6、 公積金貸款金額等于當前征信報告中個人住房貸款本金余額(二手房以征信報告內結清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