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積分入學什么時候開始申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12-28 14:00:42作者:智慧百科
“現(xiàn)在沒去醫(yī)院了,睡眠不好的時候才吃點安眠藥?!焙鲜〕恢菔幸苏驴h女子鄧群蓮說,這半年多來的改變還是挺大的。“以前一下子就發(fā)火,莫名壓抑,不想出門,寧愿晚上自己一個月出門到河邊洗衣服?!?/p>
據(jù)此前上游新聞(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刊發(fā)的《湖南打工女砍傷冒名頂替的公務員同學獲刑,官方:頂替者已停職接受調查》報道顯示,2020年6月,山東農家女陳春秀、茍晶事件均因涉及冒名頂替上大學成為熱點新聞后,身在廣東深圳打工的鄧群蓮,回想起自己參加中考時準考證上的信息異?!掌亲约旱模謪s不是,她開始用手機檢索關鍵詞“鄧群蓮”“宜章鄧群蓮”,果然找到一個正在湖南宜章縣應急管理局上班的鄧群蓮。
▲鄧群蓮近照。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當年7月6日,鄧群蓮在宜章縣應急管理局水旱和地質災害救援管理股公示欄里,發(fā)現(xiàn)一人名叫“鄧群蓮”,但此人照片與當年她的初中同班同學黃鳳英極為相似。隨后,鄧群蓮開始向當?shù)丶o委等部門實名舉報。2020年12月22日,宜章縣應急管理局決定對在該局上班的“鄧群蓮”給予警告處分,宜章縣紀委將該調查結果反饋給舉報人鄧群蓮。
2021年1月27日,不服處理結果的鄧群蓮在超市購買菜刀,將正在單位上班的黃玉蘭(頂替者)砍成輕傷二級。2022年1月24日,宜章縣法院判決鄧群蓮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二年,鄧群蓮隨后獲釋。經鑒定,鄧群蓮患有抑郁癥。
走出看守所的鄧群蓮,再次在網絡實名舉報。2022年4月,上游新聞報道了鄧群蓮持菜刀砍傷冒名頂替的公務員同學事件后,引發(fā)多方關注,包括當?shù)丶o委更換辦案人員,重新啟動調查。同年7月,當?shù)丶o委對當年違規(guī)參與辦理戶口遷移等多名公職人員進行了處分。
“上游新聞的報道對我有很大幫助,相關部門又重新聯(lián)系我,宜章縣政法委次日(當天是周六)上門找我了解情況?!?022年12月26日,鄧群蓮向上游新聞記者介紹,宜章縣紀委等部門人員上門與其聯(lián)系調查核實相關信息,包括當?shù)劓?zhèn)黨委書記受宜章縣委書記委托上門慰問。
“通過政法委等部門協(xié)調,以侵犯姓名權名義向我本人賠償了10萬元,我唯獨對黃玉蘭仍維持政務警告的處分不滿意?!编嚾荷徴f。
▲2020年,鄧群蓮發(fā)現(xiàn),宜章縣應急管理局也有一個叫“鄧群蓮”的在上班。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鄧群蓮說,事情公開后,多名親戚朋友前來勸解自己,尤其是那些有正式單位的親戚備感壓力,“讓他們放下手頭工作,專門來做我的工作?!闭劶按颂帲嚾荷徴f自己有些愧疚,并且稍顯激動。
“以前是心慌、心悸,還不時頭痛,大概兩個月就會去一次醫(yī)院。“談及這半年多來的改變,鄧群蓮說,“現(xiàn)在沒去醫(yī)院了,睡眠不好的時候才吃點安眠藥?!薄耙郧耙幌伦泳桶l(fā)火,莫名壓抑,不想出門,寧愿晚上自己一個月出門到河邊洗衣服?!薄翱偸窃谙?,人家會不會認為我恐怖,是個十惡不赦之人?都動刀了嘛?!?/p>
鄧群蓮還說,在她故意傷害案宣判緩刑進入緩刑考驗期后,當?shù)厮痉ú块T為她安排了心理咨詢師進行輔導,對方大約每隔兩個月就會上門找她談話,與她交心。
上游新聞記者 蕭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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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砍傷冒名頂替的公務員同學:不解為何對同學處理結果這么輕
7月11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紀委監(jiān)委4樓辦公室,就70后女子鄧群蓮被冒名頂替一事,紀委工作人員當面向實名舉報人鄧群蓮反饋了處理結果,并要求其在反饋單上簽字。
紀委工作人員向鄧群蓮介紹,對頂替者“鄧群蓮”(原名黃玉蘭,又名黃鳳英、黃玉鳳)維持政務警告處分,對黃玉蘭哥哥黃某軍、原班主任姚某太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對違規(guī)辦理戶口遷移的原關溪鄉(xiāng)政府工作人員黃某香給予記過處分,同時對當年參與的多名老師進行了問責,“包括市、縣紀委原辦案人員都給了相應處分,”“這是多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審核后作出的處理結果?!?/p>
▲鄧群蓮拿出自己當年的團員證。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蕭鵬
“我對冒名頂替者黃玉蘭的處理結果不服,認可對其他人的處理結果?!?1日午間,鄧群蓮告訴上游新聞(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記者,不解為什么對冒名頂替者黃玉蘭的處理結果這么輕?
上游新聞2022年4月的報道顯示,2020年6月,山東農家女陳春秀、茍晶事件均因涉及冒名頂替上大學成為熱點新聞,身在廣東深圳打工的湖南宜章女子鄧群蓮回想起自己參加中考時準考證上的信息異常(照片是自己的,名字卻不是),她開始用手機檢索關鍵詞“鄧群蓮”“宜章鄧群蓮”,果然找到一個正在湖南宜章縣應急管理局上班的鄧群蓮。
為了進一步查證,當年7月6日,鄧群蓮在宜章縣應急管理局水旱和地質災害救援管理股公示欄里,發(fā)現(xiàn)一人名叫“鄧群蓮”,但此人照片與當年她的初中同班同學黃鳳英極為相似。隨后,鄧群蓮開始向當?shù)丶o委等部門實名舉報。2020年12月22日,宜章縣應急管理局決定對在該局上班的“鄧群蓮”給予警告處分,并通過宜章縣紀委將調查結果反饋給舉報人鄧群蓮。
2021年1月27日,不服處理結果的鄧群蓮在超市購買菜刀,將正在單位上班的黃玉蘭砍成輕傷二級。2022年1月24日,宜章縣法院判決鄧群蓮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二年,鄧群蓮隨后獲釋。走出看守所的鄧群蓮,再次在網絡實名舉報。此后,郴州市宜章縣紀委更換了辦案人員,對此案重新啟動調查。
▲宜章縣法院判決鄧群蓮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緩刑二年
上游新聞刊發(fā)相關報道后,當?shù)貙斕嬲摺班嚾荷彙边M行停職并接受聯(lián)合調查組調查。鄧群蓮介紹,自媒體關注此事后,陸續(xù)有宜章縣紀委、政法委等部門人員上門與其聯(lián)系調查核實相關信息,包括鎮(zhèn)黨委書記受宜章縣委書記委托上門慰問。
根據(jù)宜章縣紀委監(jiān)委向舉報人的反饋結果,有關部門決定對頂替者“鄧群蓮”(黃玉蘭)維持政務警告處分。針對鄧群蓮“處理太輕”的質疑,“當時她(指黃玉蘭)是未成年人,給她處分是因為她在2017年、2018年沒有就自己的情況如實向組織匯報。”紀委工作人員解釋。
7月11日上午,上游新聞記者致電宜章縣紀委監(jiān)委辦公室,接線工作人員稱,就鄧群蓮舉報一事確實有了處理結果,詳細情況需要詢問辦案人員。
“上級紀委給我們下了一個處理建議,我們縣紀委正在按照省、市紀委的建議落實工作。譬如說有些立案的,有些要調整調離崗位的。目前,還沒有完全做完?!?1日,宜章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
11日上午,宜章縣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目前,“鄧群蓮”正在恢復原名,且仍在停職期間,“讓她好好反省一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