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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時間:2023-01-04 13:30:12作者:智慧百科
2022年,正風肅紀、反腐懲惡,黨的二十大要求,要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zhàn)持久戰(zhàn)。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過去一年,打“虎”不停歇,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1月2日發(fā)布,過去一年里,32名中管干部被宣布接受審查調查,37名中管干部受處分,抓住“關鍵少數”,堅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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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正部”落馬
最多一月連打7“虎”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的通報,2022年全年共有32名中管干部被查,這一數字為近年來最高。這一年里,共有3個月中被查的中管干部達到或超過6人,其中1月有7人,成為黨的十九大以來落馬“老虎”最多的一個月,同時3月、11月也各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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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首虎”是1月8日被查的西藏自治區(qū)政府原副主席張永澤,他被指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不堅決、打折扣,鉆營算計、跑官要官,嚴重破壞任職地區(qū)和單位的政治生態(tài),目前已被提起公訴。在張永澤落馬當日,還有一“虎”落馬,為中國人壽原董事長王濱。過去一年里,還有2天也同樣是“一日兩虎”,分別是1月26日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希斌、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謝計來落馬,以及6月1日時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如桂、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本才落馬。
在去年的落馬高官之中,有3人為正部級,分別是十三屆全國政協(xié)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主任沈德詠,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工信部原黨組書記、部長肖亞慶。此外,同為正部級的山西省政協(xié)原主席李佳盡管沒有被通報落馬,但也在今年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他們之中,沈德詠和盛光祖被移送司法。作為2022年首個落馬正部級官員,沈德詠目前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他曾任最高法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被指“罔顧黨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縱容默許親屬、秘書利用其職務影響充當司法掮客”“執(zhí)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敗、權錢交易”。盛光祖也已被批準逮捕,他被指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關吃海關”“靠鐵路吃鐵路”,用人腐敗和用權腐敗交織,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11月9日,沈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付忠偉被查,成為黨的二十大閉幕后的遼寧首“虎”。2022年,遼寧省有5只“老虎”被打,除付忠偉外,還有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王大偉,原副省長郝春榮,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孫遠良,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孫國相。此外,王大偉之前的兩任省公安廳廳長都已于2021年落馬,分別是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李文喜與薛恒,這3人擔任該省公安廳“一把手”的時間從2002年5月延續(xù)至2022年3月,長達20年。
黨的二十大閉幕以來,遼寧省持續(xù)懲治腐敗,省紀委監(jiān)委召開大會要求把反腐敗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堅持嚴字當頭、全面從嚴、一嚴到底,以零容忍態(tài)度反腐懲惡。此后該省一批干部落馬,包括10名廳級干部,其中多人是在省委巡視期間落馬。
3人被從輕、從寬處理
這些人通報出現(xiàn)罕見表述
截至目前,2022年落馬的中管干部中,已有25人被處分,其中24人被移送司法。剩余尚未被處分的7人均在黨的二十大閉幕后落馬。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的通報,2022年有37名中管干部受到處分。通報處分中管干部數量最多的月份是9月,這1個月里共有13名原中管干部被處分,創(chuàng)下歷年之最,僅在9月29日、9月30日2天里就有7人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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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人之中,有10人去年落馬,有25人今年落馬。此外,還有2人被查的時間沒有公布,分別為李佳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政協(xié)原副主席李澤峰,中紀委通報顯示,二人均被“從輕處理”。
5月30日,李澤峰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通報稱其能夠積極配合組織審查,如實供述組織已掌握的問題,主動交代組織未掌握的問題,退繳全部違紀違法所得。
李佳則在8月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被降為副省部級。通報稱其在黨內選舉中搞變相拉票等非組織活動,違規(guī)打探黨風廉政意見情況,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私營企業(yè)主所送貴重禮品,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并構成職務違法。不過通報指出,鑒于李佳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發(fā)生在黨的十八大前,且能夠配合組織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問題,主動上交違紀違法所得,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處理。
同樣被“降級”的還有工信部原部長肖亞慶,不同的是,肖亞慶是被“斷崖式”降級。他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主任科員,辦理退休手續(xù)。通報披露,肖亞慶“可予從寬處理”,原因是他“能在較短時間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認錯悔錯,全額退繳違紀違法所得”。
中紀委曾指出,“斷崖式”降級體現(xiàn)出對“四種形態(tài)”的深化運用。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四種形態(tài)”是指: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tài);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是為了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階下囚”,既彰顯鐵腕反腐、懲前毖后的堅決態(tài)度,也體現(xiàn)嚴管厚愛、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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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被處分的37名中管干部中,有多名官員的處分通報中,出現(xiàn)了以往較為罕見甚至未曾出現(xiàn)的措辭,例如:
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被指“使用公安偵查手段對抗組織審查”“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安插親信、布局人事”;
全國政協(xié)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行極為卑劣”“為達到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劉宏武“落實黨中央關于精準脫貧、鄉(xiāng)村振興等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敷衍應付,甚至借機鉆空子、搞腐敗”,“熱衷于搭建官商交往圈”;
北京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于魯明“放松政治理論學習”;
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徐寶義被批“政治品行卑劣,長期大搞政治投機鉆營,大肆編造履歷,挖空心思跑官要官”;
中國人壽原黨委書記王濱“拒不落實黨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重大決策部署,既制造、放大金融風險,又大搞金融腐敗”,還“主動尋租”“管黨治黨寬松軟”“不愿監(jiān)督、抵觸監(jiān)督”;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被指“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用公權力為利益集團服務”“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如桂“隱身幕后收錢斂財”等等。
這一團伙成員已有3人被判死緩
梳理公開報道,2022年有20余名“老虎”受審或迎來宣判,其中有15人斂財過億元,還有3人斂財超過5億元:中信銀行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孫德順受賄9.795億余元,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受賄6.46億余元,遼寧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李文喜受賄5.46億余元。
孫力軍政治團伙的7名成員去年悉數受審或領刑,其中3人已被判死緩:孫力軍犯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受賄4.4億余元,犯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偽造身份證件罪;全國政協(xié)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受賄1.17億余元,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他們3人在死刑緩期執(zhí)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團伙中的龔道安、鄧恢林、劉新云也在去年分別獲刑。
此外,被指控受賄2.34億余元的國安部原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國安部紀檢監(jiān)察組原組長劉彥平也已于11月17日出庭受審,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孫力軍2020年4月19日在任上落馬,曾被指為“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陽奉陰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兩面人”。中紀委通報顯示,孫力軍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制造散布政治謠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撈取政治資本。他還被指狂妄自大,恣意妄為,大搞特權,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擅離職守,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長期搞迷信活動,生活腐化墮落,長期安排私營企業(yè)主租用高檔寓所供其使用,長期沉溺于各種奢靡服務,毫無道德底線,極度貪婪,大肆進行權錢交易。
此外,他還被指為實現(xiàn)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操弄權術,在黨內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tǒng)一,嚴重危害政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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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網站曾發(fā)文指出,為了實現(xiàn)個人的政治目的,孫力軍等人“形成利益集團”,沆瀣一氣,大搞權權、權錢、權色交易。這一政治團伙案的細節(jié)后來得到進一步披露,2018年,孫力軍坐上了公安部副部長位置,他自恃是公安部最年輕的黨委委員、副部長,有他人不具備的政治潛力和優(yōu)勢,野心更加膨脹,大搞腐敗,圖謀更高的領導崗位。孫力軍一邊享受著吹捧,一邊下定決心鉆營,還經常向“小圈子”里的成員進行封官許愿。比如,孫力軍曾通過積極推薦運作使龔道安獲得提任,并用受賄款將其收買,為其解決孩子住房、安排親屬工作等各方面問題。鄧恢林也在龔道安的推薦下進入了孫力軍的“小圈子”。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孫東升曾表示,孫力軍政治團伙案“是十九大以來查處的最嚴重的案件之一”。
除了孫力軍團伙中的部分成員外,今年還有多只斂財過億的“老虎”也被判死緩:
遼寧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劉國強,受賄3.52億余元;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史文清,受賄1.95億余元: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云公民,受賄4.68億余元;
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亞市委原書記童道馳,受賄2.74億余元;
貴州省政協(xié)原主席王富玉,受賄4.34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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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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