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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07 07:06:18作者:未知
中國基金報記者 顏穎
保險套路深,投保前還需“擦亮一雙慧眼”!
9月6日,銀保監(jiān)會官網發(fā)布關于防范保險銷售誤導的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防范保險銷售誤導行為。
銀保監(jiān)會指出,據消費者反映,某些保險銷售人員為提高銷售業(yè)績,在保險產品銷售過程中,向消費者提供與實際不符或讓人誤解的信息,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存在套路營銷、誘導消費、強制搭售等問題,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針對保險銷售誤導行為,銀保監(jiān)會將不斷完善制度、強化監(jiān)管力度,聯(lián)動相關單位齊抓共管,有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線、漠視群眾利益的行為。
誤導銷售三大表現(xiàn)
“什么都能賠”埋隱患
何為保險銷售誤導?監(jiān)管在此次風險提示中給出了定義:
保險銷售誤導是指,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保險銷售人員在保險銷售業(yè)務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通過欺騙、隱瞞或者誘導的方式,對保險產品的情況作引人誤解的宣傳或者說明的行為。
銷售誤導行為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權利。具體而言,銷售誤導行為主要有三大表現(xiàn)——
表現(xiàn)一:隱瞞、混淆產品信息誤導消費者
部分銷售人員故意隱瞞保險產品屬性,將具有相近保險責任的產品進行混淆,或混淆保險產品和其他理財產品,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
例如,以銀行理財產品、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使用保險產品的分紅率、結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標,與銀行存款利率、國債利率等其他金融產品收益率進行簡單對比,給消費者造成誤導,容易引發(fā)理賠爭議或退保糾紛。
表現(xiàn)二:暗藏搭售誤導消費者
在保險產品銷售過程中,個別銷售人員為提高銷售業(yè)績,以折扣優(yōu)惠、公司規(guī)定、核保政策為由,變相誤導消費者盲目投保高保額產品。也有部分網頁、APP操作頁面,以默認勾選、強制勾選等方式捆綁搭售,強制要求消費者購買非必要的產品或服務等,侵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表現(xiàn)三:夸大保險責任或承諾保證收益誤導消費者
在保險產品營銷過程中,個別銷售人員介紹保險責任時斷章取義、避重就輕,夸大保險責任范圍,弱化保險責任免除等關鍵信息。
例如,銷售人員向投保人口頭承諾“什么都能賠”,故意曲解保障范圍誤導消費者,給消費者理賠埋下隱患;或在銷售分紅險、投資連結險、萬能險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時,存在只強調“高收益”而不展示不利信息、承諾保證收益等虛假宣傳行為。
齊抓共管強化監(jiān)管力度
整治突破道德底線行為
針對業(yè)內存在的保險銷售誤導行為,銀保監(jiān)會表示,其將不斷完善制度、強化監(jiān)管力度,聯(lián)動相關單位齊抓共管,有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線、漠視群眾利益的行為。
同時,銀保監(jiān)會消保局提示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不盲目跟風、不隨意委托、不輕信“代理退保”“代理維權”,謹防銷售誤導風險。
消保局建議,消費者應根據自身保險需求,認真了解擬購買保險產品的承保機構、保障范圍、除外責任、保費、保險金賠償或給付條件等,選擇最適合自己需求、風險承受能力和經濟實力的保險產品。注意防范營銷過程中混淆、模糊、夸大保險責任等風險。此外,在投保時,無論是線下投?;蚴蔷€上投保,繳費前一定要仔細核對投保險種,在了解合同重要條款后再投保。
消費者在選擇和購買保險產品時,不要隨意委托他人辦理投保,不要隨意簽字授權,注意保管好重要證件、賬號密碼、驗證碼、人臉識別等個人信息,線上、線下投保務必做到本人確認,謹慎對待簽字、授權、付費等重要環(huán)節(jié),確保自己了解所簽署或授權的協(xié)議內容。
消保局強調,如消費者對保險產品或服務有異議,或在購買保險過程中存在糾紛等,要注意保留相應證據,通過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不要輕信“代理維權”“代理退?!钡忍摷俪兄Z,不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信息、編造事實的不法行為。
今年以來,銀保監(jiān)會對保險行業(yè)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種種“套路”多次進行警示。今年1月,銀保監(jiān)會消保局發(fā)布2022年首期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防范“套路貸”、“套路?!钡刃袨?。
在保險營銷中,保費交納前輕后重、層層遞增等“套路保”行為也是以“優(yōu)惠”之名進行誘導。比如片面宣傳“首月0元”“首月1元”“免費領取”,以“零首付”等套路給人優(yōu)惠錯覺,實際上是將保費分攤至后期,消費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費優(yōu)惠。
此外,還有炒作“限售、限時、限量”,不如實、不準確介紹產品責任、功能和保險期間,或以銀行存款、理財產品等其他金融產品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等銷售誤導行為。有的消費者就因所謂“免費”“限時”等套路,被誤導投保了不需要甚至是完全不了解的保險產品。
銀保監(jiān)會提示,消費者應從正規(guī)機構、規(guī)范渠道,根據自身需求和消費能力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警惕營銷中掩飾風險、隱瞞息費等行為,不要僅因為“免費”“零首付”“限時”等營銷宣傳套路而輕率購買了不了解、不必要的金融產品。
年內罰單頻發(fā)
著力治理銷售誤導問題
保險銷售誤導問題往往是保險行業(yè)發(fā)展中的痼疾,近年來,監(jiān)管部門也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但在互聯(lián)網保險市場的快速發(fā)展下,各種花樣翻新的銷售誤導行為仍層出不窮。
今年7月,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溧陽支公司因銷售誤導、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利益,被常州銀保監(jiān)分局處以10萬元罰款。
今年5月,工商銀行北京分行因存在未強調分紅險收益的不確定性等銷售誤導行為,被責令改正,并處25萬元罰款。
今年2月底,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在代理中美聯(lián)泰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保險銷售外呼業(yè)務中,存在夸大保險責任等銷售誤導行為,被銀保監(jiān)會處以罰款10萬元。
在嚴查誤導銷售行為之外,相關制度也不斷出爐。今年4月,銀保監(jiān)會向保險公司下發(fā)《人身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險銷售人員的人身險銷售前行為、銷售中行為和銷售后行為進行全流程規(guī)范,通過產品分級、人員分級、誠信管理等“三管齊下”的方式,力求減少銷售誤導隱患。
7月19日,銀保監(jiān)會發(fā)布《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豆芾磙k法》中規(guī)定了保險公司的告知義務、說明義務、詢問義務、禁止強制搭售、禁止代簽名等。
近日,銀保監(jiān)會副主席肖遠企在2022年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上指出,保險公司要對消費者負責任,著力治理銷售誤導、理賠難等問題,提升保障水平,減輕意外疾病、養(yǎng)老帶來的財務負擔。要對未來負責任,將環(huán)境、社會和治理納入業(yè)務經營全流程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做受客戶、受員工、受社會等各利益相關者尊敬的金融企業(yè)。
編輯: 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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